日前,宜兴法院副院长陈国斌以主审法官的身份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不到一个下午的时间里,将该案成功调解,两家企业握手言和。
2022年10月,宜兴某陶瓷公司以武汉某科技公司拖欠货款为由,向宜兴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科技公司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又提出瓷件产品有质量问题需要鉴定,双方意见分歧较大。管辖权异议审查期间,被告方把瓷件产品搬运到法庭,并对此前的保全、管辖权异议等事项的处理提出异议,情绪激动。
考虑到两家企业是长期合作伙伴,在了解基本案情后,陈国斌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管辖异议的处理、瓷件产品质量鉴定的综合成本、原被告诉讼风险等方面,提出中肯的建议。调解过程中,陈国斌还结合自身商事审判经验,耐心释法析理,引导双方企业换位思考,从长远合作关系着眼。
“企业经营不易,希望你们双方能够继续合作共赢!” 5月16日下午,在陈国斌的主持下,双方就案件争议事项最终达成调解,被告当场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
自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宜兴法院院领导办案已成常态化,这既有利于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提高法院整体办案水平,又可以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充分发挥院领导办案的示范作用,激发一线法官的工作热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