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巴掌拍不响”,这是我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时经常说的一句话。夫妻感情破裂往往不是一方造成的,而是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中多种因素造成的,面对真正要离婚解散的家庭,法官也无能为力,但法官可以在案件的调解和判决过程中,努力修复婚姻背后的亲情关系。在婚姻家庭纠纷处理中,我秉持的理念是“修复性司法”,尽量查明感情破裂背后的故事,并尽自己的最大努力修复感情破裂背后那些已经产生的裂痕,做到调解走心,判决入心。
感悟一:一个拥抱解开心结
刚做代理审判员时,我接触了一起女方起诉男方共有物分割纠纷案。审理过程中,双方争议很大。案件调解时,女方情绪激动,扬言要自杀。当时我刚办案不久,哪见过这种阵势,心里压力也比较大。为了进一步了解案件,我和旁听的家属们先聊聊家常,得知双方还有一个独生子,正在读高中。我就让女方留下一起聊聊儿子的情况,她说因为夫妻闹离婚,儿子向着父亲,一句妈妈都没有喊过,这让她感到很绝望。听她这么一说,我立即抓到了她心结所在,于是积极和男方沟通再组织一次调解,并要求把儿子也一起带过来。
调解当日,我拉着孩子来到女方身边说:“你妈妈心里一直装着你,来抱抱你妈妈,喊一声妈妈。”孩子很听话,紧紧抱住女方,叫了一声妈妈。女方心中的郁结一下子解开,嚎啕大哭起来,等她平静了,我就组织了一次圆桌会议,听取男女双方以及孩子的意见,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我的感悟:思路决定出路。办理家事纠纷不能机械审理,需要了解家事纠纷背后的故事,找准症结所在,办案过程中实时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和心理,找到相应对策并趁热打铁化解纠纷。
感悟二:精准预判化解危机
从事审判岗位第十个年头,我遇到了惊险一幕。原被告经人介绍认识,婚前男方给女方彩礼158000元,婚后双方一起共同生活仅三个月就分居,女方遂要求离婚,而男方表示返还彩礼才同意离婚,女方不同意遂起诉。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对返还彩礼的数额达不成一致意见,且两人积怨已深,不愿意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我想干脆组织双方到男方家里进行一次财物的清点,一来可以进一步做一下调解,二来也可以为调解不成后的判决做好准备。
清点当日,虽然我已经提前嘱咐女方不要带其他亲属进门以免引起冲突,但女方两名亲属还是尾随我们进门时趁势而入。我预见可能会起冲突,立即给同行的二名同事使了个眼色预警。果不其然,女方的一名亲属和男方起了口角,男方跑进厨房拿了菜刀要砍人。我毫不犹豫地上前拦住男方,让同事将女方亲属请出房屋,然后一起将男方手中的刀夺下,这才化解了危险的局势。清点拍照登记结束后,我又安排双方坐下来,让他们重述相识相恋、支付彩礼、购置陪嫁等整个过程,深入了解各方的家庭情况,为判决提供内心确信依据。之后,我让女方先离开,单独和男方及其父母做释法工作,并为男方进行心理疏导。“我们都是80后,做事要控制住情绪,如果这次离婚以后你再婚,还是今天这种样子,哪个女孩愿意做你老婆啊!”说完,我轻锤了下男方的胸膛,他不好意思地笑了。最终,该案以适当返还彩礼并退还现有陪嫁的思路判决结案,双方均服判息诉。
我的感悟:家事案件时常会涉及现场勘验,作为法官必须亲力亲为,并且根据不同的案情做出不同的危机预判方案,同时做好心理修复工作。我的修复性司法理念简单来说就是“修心”,该案中男方因为婚姻破裂存在心理失衡状态,但对他持刀的行为一味进行处罚并不能治本,通过心理疏导给他的胸口来“一锤”才能达到“修心”的效果。
感悟三:鼓励种下希望的种子
这是一起女方第二次起诉要求离婚的诉讼案件。审理中,男方表示愿意离婚,但双方都想争夺女儿的抚养权。我向双方释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由于他们的女儿已经读初中,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征求他们女儿的意见,男女双方均表示认同。庭审结束后,我召集男女双方带着女儿到法庭进行调解。
当天,我刻意穿着法袍,问小女孩:“假如爸妈分开生活,你愿意跟着谁?”小女孩腼腆地表示,愿意跟着母亲一起生活。我便把小女孩的父亲单独拉到一旁:“你女儿做出了选择,你的意见呢?”男方表示接受。基于小女孩的选择,我再次做起了调解工作,小女孩和母亲都眼含泪花,令人心疼。“父母共同生活中产生的矛盾由来已久,但这并不是你的错,父亲永远是爱你的父亲,母亲永远是爱你的母亲”,我望着哭泣的小女孩,继续说道:“以后的生活中,你会比同龄人面临更多的挫折和磨难,但是我作为法官给你的建议是一定要学会独立自主,自力更生,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改变自己的命运,让你的父母以你为骄傲。”小女孩点了点头,和父母一起走出了法庭。
我的感悟:对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法官有必要做好心理修复工作。家庭是社会构成的最基本单元,家庭的破裂会引起一系列社会连锁反应,最大的风险就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问题。离婚对未成年子女的心理会带来无可挽回的心理创伤,法官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做一些暖心的心理辅导,引导未成年子女内心压力的释放,积极向上面对复杂的现实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