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驾驶意识,远离危险驾驶行为,5月16日下午,宜兴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宜兴法院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并通报该院危险驾驶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宜兴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何利萍作主旨发布。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宣传委员和江南晚报、宜兴日报、宜兴电视台、宜兴发布等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活动。发布会由宜兴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吴杏萍主持。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来处理。及至今年,“醉驾入刑” 已有11年。据统计,2011年5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宜兴法院共审结危险驾驶案件4809件4809人,占刑事案件总数的31.93%。其中“醉酒驾驶型”危险驾驶案件占比高达99%以上。“醉驾”犯罪主要呈现七个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自酒驾入刑以来,该类犯罪持续高位运行,年均结案数达460件,同期最高增幅达69.7%。二是案发形式相对集中。六成以上案件是在交警例行检查中查获。三是涉案人员男性居多且文化程度不高。四是醉酒程度不一。醉酒程度最轻的81mg /100 ml,最高的372mg /100 ml。五是涉案车辆以家用汽车、摩托车为主,且家用汽车比例随经济发展逐渐上升。六是案件实刑判决率高。十一年来共判处实刑4158件,占比86.5%。七是酒后驾驶易引发衍生犯罪。不法分子专盯酒驾群体,恶意制造追尾事故,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宜兴法院新闻发言人何利萍在客观分析醉驾高发原因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意见建议,她表示,接下来宜兴法院将继续依托“宜兴市刑事速裁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积极推进和完善危险驾驶案件 “一站式”办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危险驾驶案件审判质效。同时,还将深入开展专业调研,从危险驾驶违法行为的成因和趋势入手,有针对性开展“五个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安全驾驶良好社会氛围。
发布会前,宜兴法院组织代表委员、乡镇宣传委员及媒体记者旁听了五起危险驾驶案件的集中审判,对五名被告人依法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在其后的媒体提问环节,各家媒体提问踊跃,围绕危险驾驶典型案例和危险驾驶案件“一站式”速裁模式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刑庭庭长黄澄、副庭长庄妍、办公室副主任赵玲等新闻发布组成员进行了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