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宜兴法院与宜兴市税务局共同召开企业破产处置涉税事项办理联席会议。宜兴法院院长方海明、宜兴市税务局局长张叶军参加会议。
会上,宜兴法院副院长陈国斌详细解读了《宜兴市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宜兴市税务局关于做好企业破产处置涉税事项办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和具体意见。与会人员分别就破产企业税务注销、特殊资产过户等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宜兴法院院长方海明、宜兴市税务局局长张叶军在会上共同签署了《关于推进协同联动的合作备忘录》,为双方构建联动机制,积极推进宜兴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合作基础。
张叶军表示,接下来市税务局还将与法院进一步加强战略合作,在合作制度、执行联动、司法拍卖、欠税追征、联合信用惩戒等多方面进行深度探索,努力促进宜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方海明指出,法院与税务部门的合作联动,对于提高破产案件的审理效率、回笼企业拖欠税款、提升整体营商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他强调,法院作为司法机关,要主动发现问题,在审理破产案件的过程中自查有无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关操作,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及时补足短板弱项;要加强业务研究,定期不定期与税务部门开展学习交流,邀请税务部门的专家到法院给法官上课指导,对税务部门在处理破产企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给予反馈;要增进交流合作,法院与税务部门展开全方位的协作联动,努力探索更加科学有效、便民利民的合作举措,为市域经济作出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