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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部门小分队在行动(一)
开发区法庭:网格化送达保障老年人诉讼权益
  发布时间:2021-03-31 08:50:00 打印 字号: | |

“法官同志,你们真是为我们老百姓办了件大好事,谢谢你们!”当事人老陆含着眼泪对法官表示感谢。近日,宜兴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法官李远在社区网格员的协同下,来到紫竹花园小区送达应诉材料,获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

年过花甲的老陆最近碰上了烦心事,为了房子的继承问题,儿子将他告上了法庭。当法院工作人员第一次上门送达应诉材料时,老陆觉得很丢脸,就将工作人员训斥了一通,并表示拒绝接受应诉材料。

认真分析过案情后,承办法官李远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理解了老陆的抵触情绪,决定充分利用社区网格的协同作用,解决这起案件的送达难题。李远主动与紫竹花园小区对应的综治网格员联系,邀请网格员一起上门送达应诉材料。

刚敲开老陆家的大门,就看见他怒气冲冲的脸,根本不想和法官交谈。在社区工作的网格员立即建议,让自己这张“熟脸”先与老陆聊聊,等老陆的情绪稳定后,再请法官进屋。网格员的办法果然奏效,聊了不一会儿,老陆就重新打开了家门,同意和法官面对面交流。李远抓住机会向老陆说明来意,并向其解释了法院的诉讼流程,就起诉的诉请和事实理由向老陆作了详细释明。

“亲情是最珍贵,我也为人父为人子,非常理解您的心情,法院会协同社区和您儿子进行庭前沟通,尽全力化解你们父子之间的矛盾。”李远积极开解老陆,努力做通他的思想工作。最终,老陆理解了法官的送达工作,在送达回证上签了字,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李远介绍,近年来,涉及老年人的婚姻、继承等案件逐年增多,但由于老年人大多不熟悉手机的使用功能,以往较为便捷的短信电子送达形式让老年当事人难以适应,客观上影响了老年人诉讼权益的实现。为此,宜兴法院在实施“法官进网格”的基础上,充分重视与社区网格的互联互通,应用多元化的送达模式,将诉讼服务直接送到老年人家门口,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法庭还将组织网格内的各类调解力量,积极为老陆及其儿子进行案件的调解,在合法合理合情的框架内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努力弥合父子间破裂的亲情。”李远说。

 

        周铁法庭:当事人送锦旗点赞法庭工作

 

“办案神速、廉洁奉公”,329日下午,宜兴法院周铁法庭的法官收到了当事人胡某送来的锦旗,点赞法官公正廉洁、为民司法、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

胡某是从事桩机租赁的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其有多笔租赁款无法回笼,无奈之下诉至周铁法庭。20208月至今,周铁法庭共受理胡某为原告的租赁合同纠纷14件。案件受理后,法庭充分利用执保及电子送达系统,并第一时间与被告联系沟通。经过法官认真细致的工作,大部分案件调解撤诉,小部分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平均审理天数为27“因为案件金额并不大,我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没想到很快就有了效果,周铁法庭勤政务实、为民司法、快速高效的工作作风让我深受感动”,胡某竖起大拇指。 

徐舍法庭:深入田间解纠纷

 

近日,徐舍某村村民刘某的自留地里,身着制服的徐舍法庭法官吴时力和工作人员一起拿着卷尺,在田地里仔细丈量,并插上木桩作为标示。村民刘某和吴某站在他们身边看着,原本针尖对麦芒、吵得不可开交的两个人终于露出了笑容。

202011月,宜兴法院徐舍法庭受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村民吴某要求被告刘某归还使用权登记在其名下的农田1.32亩。经审理,法庭发现案涉田地确系登记在原告吴某名下,现由被告刘某种植,但根据调查,十年前因原告吴某迁祖坟需要土地,吴某父亲曾与刘某口头协商置换土地,将案涉土地置换给刘某种植。经过数年辛勤劳作,案涉土地已被刘某打理的井井有条。现吴某要求刘某返还,刘某十分气愤,难以理解其付出辛苦劳作的土地为什么要返还给吴某,且认为如要返还,吴某必须迁坟。双方矛盾情绪对立严重,不时爆发激烈的争吵。

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吴时力认为,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之,而应当从源头做起,彻底解决原被告之间的矛盾纠纷。于是他带上调解员,先后三次来到原被告所在的村,掌握一手情况,争取村委会及相关村民的支持,形成了案件调解的强大合力。在村委的帮助下,吴时力先后与原告及其亲属、被告及其亲属单独见面,了解各自的诉求,从法律、乡情等角度进行解释说理,努力解开他们的心结。

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同意返还土地,由吴某截取3分地给刘某种植,刘某对该3分地享有种植相应权利,土地经营权、流转承包等权利则由登记人吴某享有。根据调解协议,吴时力又趁热打铁,与调解员、村委副书记一同前往田间,为双方丈量尺寸并固定界限,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综合办:异地查档服务受好评

 

以前,当事人要查询异地档案必须要本人亲自到异地法院查询,费时费钱还要受来回奔波之苦。而今,当事人查询江苏省内法院的档案,可以向就近法院申请查询,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根据江苏省高院要求,2020年316日起,全省法院开通档案异地查阅功能,通过档案信息三级共享平台,由档案人员在线操作即可实现档案的异地查阅。查阅人只需要提供案件的案号、当事人姓名等相关信息,即可到距离最近的法院,申请查阅全省法院诉讼档案,真正实现一站式查阅利用。

作为全省法院档案信息三级共享平台的首批试点单位,宜兴法院积极配合省法院开展三级共享平台联调工作,综合办第一时间落实有关要求,将原本需要当事人往返几天完成的事项缩短到10分钟以内,得到了当事人和代理人的高度认可。

今年以来,宜兴法院共受理电子诉讼档案查阅利用1283人次,其中电子诉讼档案异地查阅利用16人次,有效查阅利用率100%,平均耗时不足10分钟,获得当事人交口称赞

 

 

 

 
责任编辑:宜兴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