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下午,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管理人紫金保险公司、宜兴市人民医院、宜兴市中医医院、宜兴市第二人民医院四家机构的工作人员向宜兴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庭送上锦旗及感谢信,为法庭缓解道路救助基金“追偿难”问题所做的工作表示谢意。
根据《江苏省道路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 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伤者一时间筹措不到足够的款项用于医疗,可以向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救助基金或由救治医院先期垫付医疗费,以解伤者燃眉之急。然而,宜兴法院道交庭在审理中调查发现,救助基金“发放易、追偿难”现象屡屡发生,基金管理人和医院最终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方式来保障救助金的追偿权益。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道交庭积极作为,依托交通事故一体化平台,探索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救助联动机制。在审理交通事故案件时,法庭主动将相关垫付单位列为第三人,与垫付单位沟通,安排专人对接垫付款追回工作,用法律文书明确保障道路救助基金及医院的优先追偿权利。审理结束后,法庭也会第一时间将到位的赔偿款划付给道路救助基金和医院,及时保障道路救助通道的畅通和医疗公益事业的良性循环。
据统计,2019年以来,宜兴法院道交庭共为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管理人紫金保险公司、宜兴市人民医院、宜兴市中医医院、宜兴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单位追回救助基金、医疗费垫付款366笔共1550余万元,涉及案件360余件。“江苏道路救助基金有了法院的大力支持,将更好地为需要受助群众服务,将路救基金用于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紫金保险路救办相关负责人朱祎激动地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