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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苏0282民初4119号民事判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1 16:12:10 打印 字号: | |

夏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与被告夏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该判决书判决:一、夏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9250元。二、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夏明负担。该款已由保险公司垫付,保险公司不申请退回,夏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直接付给保险公司。

责任编辑:宜兴法院速裁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