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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法院:“打财断血” 再出击
  发布时间:2019-05-28 14:57:43 打印 字号: | |
  • 执行干警至金陵监狱提审汤某
  • 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查询汤某家人的信息
  • 执行干警上门,但并未找到汤某家人
  • 执行干警到达汤某户籍所在地
  • 执行干警在村委了解汤某家情况
  • 执行干警向当地村民了解情况
  • 执行干警前往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 查询汤某房产登记信息
  • 执行干警在邳州市车管所对汤某车辆进行查封

    日前,宜兴法院组织精干力量赶赴徐州、宿迁、邳州三地,对一起涉恶刑事犯罪案件的财产刑进行强制执行,以强有力的“打财断血”彻底摧毁恶势力经济基础。

    被执行人汤某因犯赌博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于2019年2月被宜兴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由于汤某一直未缴纳罚金,宜兴法院于5月立案执行。

    5月23日上午8点,宜兴法院法警大队执行中队王志远、钱海强从宜兴出发,首先来到南京金陵监狱,对被执行人汤某进行提审。汤某交代,其因沉迷赌博已经四五年未跟家里联系,且名下并无房产,唯一的一辆汽车已经用来抵债。经过调查,执行干警掌握了汤某弟弟的一些信息,立即赶赴宿迁,但经多方查找,未能联系到其弟弟及家人。

    当天下午5点30分,王志远一行出发前往汤某户籍所在地邳州。

    次日早晨,两位干警马不停蹄来到汤某老家所在村落。通过对村民的走访,了解到汤某及其父母因无力归还同村村民的欠款,已经全家搬迁至外地。当地村委村主任也表示,汤某一家因欠钱常年在外,无法与他们取得联系。

    执行干警又至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邳州市车管所查询汤某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发现其名下确实没有房产,但却意外找到其名下的汽车正处于未查封状态。执行人员当即依法查封了该辆汽车。


责任编辑:宜兴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