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泉根:
周金凤诉丁泉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苏0282民初4594号,已审理终结。裁判主文为:丁泉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归还周金凤借款2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丁泉根负担。周金凤同意其预交的诉讼费25元由丁泉根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丁泉根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周金凤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丁泉根:
周金凤诉丁泉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苏0282民初4594号,已审理终结。裁判主文为:丁泉根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归还周金凤借款2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丁泉根负担。周金凤同意其预交的诉讼费25元由丁泉根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丁泉根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周金凤支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