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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法院:恢复性司法步入常态化轨道
  发布时间:2019-03-12 09:11:40 打印 字号: | |

    阳春三月,正是江南生机勃发的时候。34日下午,在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大队等单位的组织和见证下,20000余尾鲢鱼、鲫鱼等鱼苗被投放到宜兴团氿水域,国家翘嘴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又添生机

    近年来,宜兴法院高度重视涉环保案件审判工作,积极推行资源环境案件的“三审合一”集中化审判工作,由专门的环保合议庭统一审理、执行涉资源环保类案件。同时,该院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改善、减轻或者消除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危害状态,涉资源环境案件恢复性司法机制逐步实现常态化运行,连续多年组织破坏环境生态资源案件的被告人开展鱼苗放流、树苗补种等活动,在修复环境的同时对相关被告人进行针对性教育和矫正。

    近两年来,宜兴法院组织的增殖放流活动已放流鱼苗6500多公斤,均由非法捕捞水产罪被告人自愿缴款购买并现场参与放流,达到了缓刑罪犯矫正、环境资源修复、环保理念教育“三位一体”的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宜兴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