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正是江南生机勃发的时候。3月4日下午,在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大队等单位的组织和见证下,20000余尾鲢鱼、鲫鱼等鱼苗被投放到宜兴团氿水域,国家翘嘴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又添生机。
近年来,宜兴法院高度重视涉环保案件审判工作,积极推行资源环境案件的“三审合一”集中化审判工作,由专门的环保合议庭统一审理、执行涉资源环保类案件。同时,该院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改善、减轻或者消除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危害状态,涉资源环境案件恢复性司法机制逐步实现常态化运行,连续多年组织破坏环境生态资源案件的被告人开展鱼苗放流、树苗补种等活动,在修复环境的同时对相关被告人进行针对性教育和矫正。
近两年来,宜兴法院组织的增殖放流活动已放流鱼苗6500多公斤,均由非法捕捞水产罪被告人自愿缴款购买并现场参与放流,达到了缓刑罪犯矫正、环境资源修复、环保理念教育“三位一体”的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