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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0282民初14040号判决书
作者:钱文卿  发布时间:2019-02-21 15:47:06 打印 字号: | |

钱秀伟:

本院受理原告沈宏奇诉被告钱秀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领取判决书,上诉期已于2019年2月15日开始计算。该判决书判决:钱秀伟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归还沈宏奇借款76000元,如钱秀伟未按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责任编辑:宜兴市人民法院官林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