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法院为企业排忧解难,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这样的正能量对我们企业来说很重要。”12月7日上午,江苏省人大代表、江苏宝银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庄建新携公司高管特意赶到法院,送来一面书有“秉公执法创良好营商环境,为企解难保产业健康发展”的锦旗,感谢法院为其公司执行到位现金近900万元。
2017年8月开始,宝银公司与安徽某公司分别因买卖合同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诉诸法庭,两起案件先后调解和判决结案。案件生效后,被告安徽某公司却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宝银公司便向法院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安徽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均被退回,执行法官赴安徽上门送达,门卫以种种理由拒绝开门。另查明,该公司因经营出口货物,依政策可享受出口退税,却迟迟不申请退税,法院向该公司发出责令履行义务通知书,对方仍然拒收。为帮助企业尽快拿回货款,宜兴法院执行法官通过传统查控与网络查控相结合,发现该公司的相关账户被全国各地法院不同程度的轮候查封,名下不动产皆存在抵押、查封,在安徽各地涉案金额巨大,企业已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表面上看,该案已符合终结执行程序的情形,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十几次赶赴安徽,在实地调查中意外发现,该企业极度狡猾,被法院查封账户后,不断新开账户,帐户进出流水较多,还有部分税票开出。另外,公司对外有应收债权,也从未申报。显然,这是典型的“老赖”行为,故意规避法院的执行,宜兴法院立即将此案移送公安,该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已因涉嫌拒执罪被刑拘。
经过深层细致的调查,部分企业与安徽某公司之间的合同、付款明细以及部分第三人在法院查封后仍有支付情况,在掌握了这些事实后,经过法官多次协商沟通和释明法律关系下,所涉公司陆续将应支付给安徽某公司的货款协助执行至法院账户,合计895万元执行款纷纷到账,两起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从催收货款到起诉后判决生效,对方根本没想过还款,我们的预期是能够追回50%已是非常不容易了,宜兴法院的执行法官有智慧有效率,帮我们本金利息全部都追回来了,太感谢了!”到了法院,庄建新当面向宜兴法院院长王英表达了感谢。
王英院长表示,维护好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是法院应尽的职责,宜兴法院会一如既往,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大打击“拒执罪”力度,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切实维护好民营企业的权益,为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