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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三获国字头荣誉
江苏省高院司法警察总队为宜兴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授牌
  发布时间:2018-11-19 14:09:37 打印 字号: | |

    11月16日上午,江苏省高院司法警察总队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向宜兴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称号,江苏省仅有4家法院获此殊荣。这是该院继2013年被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单位”和2015年被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以来,第三次受到最高院表彰。五年来,该院法警大队三获国字头荣誉。

    江苏省高院司法警察总队金国富总队长为宜兴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颁发了奖牌,无锡中院副院长弓建明、宜兴法院院长王英、副院长翟一平参加了授牌仪式。

    王英院长向全体司法警察表示了祝贺和感谢,她说,宜兴法院法警大队是一个充满蓬勃朝气的优秀集体,是一个充满昂扬锐气的光荣集体,是一个充满浩然正气的先进集体。她希望大家以这次表彰为动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更高的站位、更实的措施、更好的服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战斗力强的高素质司法警察队伍,为宜兴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弓建明副院长对宜兴法院的法警工作提出要求,他希望宜兴法院每一位司法警察都应“定好位、干好事”, 有责任、有担当、有作为,为警徽添彩,不辜负期望,在两级警队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最后,金国富总队长充分肯定了宜兴法院的司法警察工作,五年内蝉联条线最高荣誉在全省也是首家,成绩的取得非常不易。他认为宜兴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是一支有着光荣传统的警队,在历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不断向上发展,综合素质高、战斗力强。同时,他希望宜兴法院法警大队能立足新起点,瞄准全国最先进的典型,按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警队建设发展、日常警务保障、维护审判秩序、协助执行、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中充分发挥积极的作用,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责任编辑:宜兴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