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宜兴法院执行局收到一封特殊的来信,86岁的申请人老陈在信中写到:“法官打电话让我来拿钱我都不敢相信,今天到了法院才相信是真的。”
事情还要从2016年说起。2016年9月,老陈向法院申请执行自己与宋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标的额为8000元。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被执行人宋某名下无资产、无存款,且下落不明,案件执行难度极大。“案件标的虽小,但申请人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应该多为他考虑考虑。”凭着这种为民司法的精神,执行法官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始终没有放弃对被执行人宋某的查控,多次通过网络查询、实地调查等途径了解宋某的情况。
2018年初,当法官再次来到宋某所在村委进行调查时,村委工作人员向执行员反映,6月份宋某可能会回村处理事务。7月5日,村委电话与执行员取得联系,表示宋某已回家,法官立刻赶赴现场将宋某依法带回法院。在法官反复阐明法律关系及说理教育下,宋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即履行了全部欠款8000元,案件得以圆满了结。
“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找到他(宋某)的,但我真的很感谢,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老陈用最质朴的语言道出了满心的感激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