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二十年执行接力
  发布时间:2018-02-11 16:27: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某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当事人田某给法警大队送来一面题为“执法公正、维护民益”的锦旗,并连声说:“感谢宜兴法院法警大队近二十年的接力执行,最终保障了田某的合法权益。

    1996828日,宜兴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被告人秦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同时赔偿被害人田某经济损失计人民币89017元。依申请人田某的申请,本院立案执行后,因被执行人秦某在服刑期间,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故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虽然执行人员换了一茬又一茬,当初案件的承办人都已经退休了,但是法警大队从未放弃对该案的执行。秦某出狱后,警队曾多次查找,终因下落不明而无法执行。申请人田某向警队反映被执行人秦某在丁蜀镇某饭店打工,警队又派人多次到秦某所在的单位和住所寻找,并最终找到被执行人秦某的下落,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田某考虑到被执行人秦某自身经济条件也不算太好,同意他一次性支付5万元了结本案。

    案件了结后,田某为感谢法警大队不懈努力的执行,特意制作了锦旗,以此表达他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谢意。

 

 

 

 

责任编辑:宜兴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