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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调研法院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审执工作
  发布时间:2017-11-17 09:00:16 打印 字号: | |

    1116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亚民、副主任、党组成员徐志军等调研组一行6人来到宜兴法院,调研宜兴法院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审执工作情况。宜兴法院院领导王英、翟一平、王旭东、郑东、陈国斌、许锡良等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在调研座谈会上,宜兴法院党委书记、院长王英向调研组汇报了法院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困难和建议。近年来,宜兴法院不断加大打击恶意逃废债务力度,以执行110和打击拒执罪为重要抓手,联合各方力量,全力惩治失信行为。今年110月,已执结案件5331件,执结标的额43.74亿元,其中执结金融案件326件,执结标的额11.92亿元。宜兴法院还大力发挥金融破产审判的专业作用,创新审理模式,提升案件质效,取得了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徐志军对宜兴法院打击恶意逃废债务工作作出充分肯定。他指出,宜兴法院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执行工作取得了压倒性的优势,形成巨大震慑效果;以审判为中心,依法审判金融类案件,做到公平公正,社会反响好,金融生态环境恶化得到遏止;破产审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摸索并创新了多种方法处置破产企业,成功挽救了多家有发展前景的出险企业。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亚民高度评价了宜兴法院的整体工作,他认为,宜兴法院围绕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领导重视有担当。法院把打击恶意逃废债务作为重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院上下形成了工作合力和氛围;二是措施得力有创新。无论是审判、破产还是执行工作,都有新的举措。特别是今年执行上的雷霆行动,增强了法院的震慑力,扩大了社会影响力,提升了案件执结率;三是工作扎实有成效。破产是个系统工程,在具体处理过程中做了大量前期工作,用发展的眼光,通过破产重整,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最后,刘亚民对法院如何进一步做好打击恶意逃废债务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以案说法,强化对社会尤其是企业家的法治宣传,扩大影响面;二是要慎用强制措施。前几年因互保联保在一些辖区牵涉面较广,特别是一些上市公司、重点企业,法院要从法律角度提供合理帮助;三是要发挥主导作用。在破产审判工作中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法院主导、属地负责十六字方针,充分发挥法院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从而更好地推进打击恶意逃废债务工作。

 

责任编辑:宜兴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