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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法院执行局与宜兴市拘留所达成社会矛盾化解五项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7-08-18 16:38:58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解决执行难,进一步加强执行联动,化解社会矛盾,8月18日上午,宜兴法院执行局、宜兴市拘留所共同签订了《关于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协作联动协议》,形成五项联动机制。
    一是达成收拘对接机制。宜兴法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或者异地法院对本市行为人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委托宜兴法院代为执行的,宜兴市拘留所对符合收拘条件的被司法拘留人应及时收拘,对司法拘留人患有严重疾病等不适应拘留情形的,拘留所及时书面建议宜兴法院停止执行拘留,宜兴法院立即予以处理并回复宜兴拘留所。
    二是形成合力化解机制。对法院司法扣留对象,拘留所根据被司法拘留人矛盾纠纷性质、影响、危害程度和化解难度,按照矛盾化解工作规范要求,实行分级分类化解,管教民警在二十四小时内对被司法拘留人开展首次谈话教育,本着实现债权人权益的原则开展说服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引导和情感关怀。依法督促被司法拘留人履行相关义务,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三是建立信息互馈机制。宜兴法院执行局与宜兴市拘留所双方共同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点对点”专线,作为开展司法拘留矛盾化解工作的信息网络通道,实现对被司法拘留人基本信息、案情等方面的信息共享。逐渐实现远程视频谈话与会见,便于双方工作人员、被司法拘留人及其家属通过远程视频对话,开展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
    四是形成应急保障机制。双方制定了被司法拘留人应急预案,对于在拘留期间发生突发情况的,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安排,快速化解,确保安全。
    五是定期联系会商机制。宜兴法院执行局和宜兴市拘留所就司法拘留矛盾化解工作,分别指定专人负责,相互之间定期交流,互通有无、形成共识。并定期在每月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被司法拘留人收拘、管理、教育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展情况,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研究,共同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和总结工作。

责任编辑:宜兴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