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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晚报》•【断案说法】一方为成年子女买房贷款 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发布时间:2017-08-11 10:48:22 打印 字号: | |

一方为成年子女买房贷款,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责任编辑:宜兴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