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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民生,执行法官在行动——宜兴法院“6.2”集中执行行动纪实
  发布时间:2017-06-12 09:21:32 打印 字号: | |

    6月2日,原本是让人放松的周末时刻,然而宜兴法院内却警灯闪烁,一派严肃的氛围。在各执行组长的协调指挥下,14辆警车呼啸而出,奔赴全市各村镇、街道,宜兴法院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序幕。

关注民生所系

   “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才不想付钱的。”被执行人俞某悔不当初,因为与前妻的意气之争,他被法院依法拘传。

    俞某和前妻朱某共同育有一子,根据离婚时达成的调解协议,俞某本应每月支付给儿子抚养费600元。然而俞某长时间拒绝支付抚养费,前妻朱某于2017年3月1日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俞某支付抚养费11800元。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依法向俞某寄出执行材料并多次打电话与其联系,然而俞某既没有按传票时间到庭履行判决也没有接听法官的电话。在申请人朱某的申请下,法院决定对俞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6月2日上午10点,执行法官赶至被执行人俞某家,在其家车库中找到被执行人俞某。在依法释明身份和执行事项后,法官要求俞某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然而俞某情绪激动,对法官十分抵触,大声叫嚷,甚至意图扔掷手边的器具。执行法官和法警上前制止,最终将俞某带至法院。通过反复的说服教育,俞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会立即履行,并主动写了具结悔过书,法院也根据其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案件至此圆满执结。

    抚养、赡养、交通事故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重点,也是宜兴法院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涉民生案件就占到52%,其中执结到位标的   11.3万,充分体现出法院民生为先的理念。“只要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生计的,标的额小到几百元大到几十万元,我们都会全力以赴。”宜兴法院执行局局长许锡良如是说。

重拳打击逃废债行为

    6月2日下午,宜城街道某小区里人头攒动,不少群众挤在楼梯口观望法院对该小区章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我会配合法院执行的,但你们能不能不要那么大动作,太丢人了。”面对上门执行的法官,被执行人章某自觉理亏,默默低下了头。

    2015年,章某因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银行告上法院,要求偿还100多万元贷款。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查封了章某名下的房产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其中章某所有的一套房屋已抵押给了银行,但章某一家依旧居住在内,不肯搬离。当天,执行人员依法对章某的这套房屋进行了搜查,并将章某拘传至法院。在法院的强硬措施下,章某主动与银行达成和解,并写下了保证书,保证在一个月内搬出房屋,让法院能够依法处置该房产用于偿还贷款。

    申请人银行方面参与见证了执行的整个过程。“我一路跟着看着,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宜兴法院对于金融逃废债行为的严厉态度和强大执行力。”银行工作人员感慨地说。事实上,宜兴法院从2013年起就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的预防和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专项行动,并立足自身职能采用各种司法手段全力打击恶意逃废债。

    为了更有力震慑和打击“老赖”,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法院执行局采用两个执行团队搭档,平均12人以上小组集中执行的方式,对覆盖全市范围内的“老赖”采取搜查、查封、扣押等执行强制措施。执行行动战果丰硕,共拘传被执行人15人,其中罚款2人11000元,查封房产14处,搜查8处,当场执结案件7件,达成执行和解6件。

执行中的浓浓温情

    虽然只是一个标的额2万多元的小案子,但栾某父子之间的纠纷矛盾却是说来话长,让人唏嘘。申请执行人栾某与被执行人栾某某虽然是亲生父子,但因为栾某对栾某某的成长缺乏关爱,两人关系一直冷淡,近年来更是因为房屋所有权问题闹上法庭,彻底撕破了脸。其后年近八旬的栾某摔伤,生活不能自理,遂将儿子告上法院,要求支付赡养费、医疗费等费用。由于儿子栾某某一直未按法院判决支付每月400元的赡养费及医疗费12867元,栾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多次协调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将栾某某堵在了家中,并依法进行了搜查。看着法官搜查自己破陋的家,栾某某几乎眼泪都要流下来。原来,栾某某自己家庭也十分困难,他的儿子患有先天性耳聋,为装人工耳蜗、康复等已花费26余万元,而他妻子也因为悲伤过度患有重度视力低下的症状,难以正常工作。“家里就靠我一个人打工挣钱,我实在是负担很重啊。”栾某某无奈的诉说着自己的难处。

    一面是高龄卧床的申请人亟待赡养,一面是身背重担的被执行人无力履行判决,执行法官也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下午3点,执行法官带着栾某某来到其父居住的房屋内,希望他们两父子可以开诚布公地谈谈,沟通出一个解决的方法。然而两个人却是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

   “你们终究是一家人,有什么不能好好商量呢?”“你父亲年事已高,又受了伤,不管以前怎样,现在都需要你的照顾。”“你儿子也不容易,应该体谅一些。”······法官用简朴的语言从中劝解说和着。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栾某某表示同意将现有的房屋继续给父亲栾某居住并承担赡养义务。同时,法院给了他一定的宽限期来筹措赡养费。

    既要敢啃骨头破解执行难,也要存为民心彰显司法温情,这是宜兴法院在执行工作的一大特点,也是全体执行法官的共同认知。为了早日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接下来宜兴法院将大力建设完善执行团队,每个月确定集中执行日,实现集中执行的常态化、效率化。

   “宁可我们干警多跑跑,多吃苦,也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实现,保障司法的公平正义。”宜兴法院执行局局长许锡良坚定地表示。

责任编辑:宜兴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