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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法院向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
  发布时间:2017-05-05 10:07:5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维护我市金融生态安全,帮助金融机构更好维护合法权益,5月3日,宜兴法院院长助理陈国斌、民四庭庭长周馨等一行来到宜兴市金融办,向市金融办和各商业银行发出了《关于规范宜兴市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司法建议》,并进行了座谈。宜兴市金融办主任蒋典、中国银行宜兴支行、工商银行宜兴支行、宜兴市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院长助理陈国斌首先介绍了近年来宜兴法院金融案件审判情况,着重就当前宜兴市金融机构在贷前审核、贷款发放、贷后监管等经营环节中存在的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三条司法建议:一是要更新观念,切实承担社会责任;二是要健全机制,着力加强内部管理;三是要完善措施,不断提高维权能力。

    各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对宜兴法院发送的司法建议十分重视并表达了感谢,纷纷表示将认真研究法院的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改善,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和经营行为,为宜兴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助力。

责任编辑:宜兴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