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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法院徐舍法庭引入社会调解力量成功调处一起收养纠纷
  发布时间:2017-04-13 14:04:33 打印 字号: | |

    家庭成员之间的法律纠纷往往交织着人情、亲情,如果轻易下判决往往伤及感情,因此遇到这类纠纷,法官都会尽力调解,希望在解决纠纷的同时能够挽回当事人之间的情感。日前,宜兴法院徐舍法庭的法官就遇到了一起收养纠纷,借助当地社会调解的力量后,法官顺利调解了这起案件,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

    2016年9月,徐舍镇某村村民小潘将养父母潘某、戴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考虑到被告潘某、戴某都是年过六旬的老人,承办法官便亲自上门送达应诉材料,并耐心听取潘某、戴某的意见。“简直是没有良心,她可是我们从小养到大的。”听说养女把他们给告了,老两口很有情绪,所以开庭时也未到场。

    为了进一步了解案情,承办法官来到村委和当地派出所进行了详细调查。原来,原告小潘其实是养父潘某的侄女,自小就由潘某夫妻收养。后来潘某夫妇有了自己的儿子,小潘又与养父母矛盾不断,在15岁时便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如今已结婚生子。因考虑到孩子的户口问题,小潘才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自己和养父母的收养关系。

   “他们家的事情我知道,亲缘关系摆在那里,就算没有了收养关系也是亲戚,总不能为了这件事断了情分。”得知案件情况后,潘家所在村的村委主任接受法官的邀请主动加入了调解队伍。村委主任是知根知底,又在村中有较大的威信,还特地在晚上至潘某家中做调解工作。在法官和村主任的多次协调下,潘某理解了养女小潘,终于接受调解,同意解除与小潘的收养关系。鉴于年纪和目前的生活状况,两位老人向法官表达了希望小潘能够考虑支付一些生活费用的请求。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同意解除双方之间的收养关系,而小潘也表达了她的孝心,支付给潘某夫妇3万元生活费。

   “谢谢法官帮助我们一家解决了多年来的心头事。”“也谢谢村委主任这个贴心的‘老娘舅’。”原被告双方对案件的结果都感到满意,连连表达自己的谢意。

责任编辑:宜兴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