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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纠纷 法官烈日进村实地勘测
  发布时间:2016-06-17 09:16:06 打印 字号: | |
  • 1、到达现场后,法官询问当事人相关情况。
  • 2、为了详细了解涉案树种的具体生长和分布情况,法官蹲在杂草丛中仔细测量了现存红梅树的株距。
  • 3、认真测量被损毁后的树桩径围。
  • 4、法官对照卫星图片了解水库周边的地貌状况和树木的分布情况。

6月的江南已经进入盛夏时节,15日中午,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张渚法庭的法官顶着烈日来到张渚镇善卷村,对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进行实地勘测,为有效化解双方纠纷打下基础。

据原告金某称,200643日,其与善卷村村民孙某签订一份梅果园整体出让合同,买断孙某所栽50年以上梅子树680棵。同年,其对买断红梅经嫁接、培植、养护,每棵价值4500元左右。201310月,因善卷村将栽种红梅树地块转包给沈某开发水库,沈某擅自雇用大型推土机将名贵红梅树大面积摧毁,后经清点,实际被毁20公分以上红梅树189棵,价值约80万元。金某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各责任人支付赔偿款45万元。

 

“法官顶着大太阳还来这边测量,真是辛苦了。”当事人感慨地说。

责任编辑:宜兴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