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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三步棋”改进审委会工作
  发布时间:2016-03-28 09:57:37 打印 字号: | |

    2015年,宜兴法院共召开审委会13次,讨论案件总数81件,该院采取多项举措改进审委会讨论案件工作,结合司法责任制要求,强化一线办案主体责任提高审委会讨论案件效率。

严格落实精简原则,明确会议制度。制作《审委会汇报案件材料参考范例样本》。通过合议庭、通案小组等层层过滤进入审委会的案件,明确审委会只讨论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不讨论案件事实问题,精简进入审委会讨论的案件数量。

提升审委会案件讨论数字化水平。投入资金改造审委会会议室,要求汇报人将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前,将所有卷宗材料扫描入法综系统,增强审委会委员对证据材料、庭审情况等案件要素的亲历性,降低因汇报人汇报不全面或主观倾向导致审委会委员误判的风险。

 

增设内网判例参考栏目减少重复讨论。在院政务办公网增设判例参考栏目,收录和定期更新最高院指导案例、上级法院公报案例和本院审委会讨论案例,对本院审委会已讨论的典型判例及结论可反复适用的判例进行整理和公布,归纳审委会多数意见和裁判要旨,避免相同案件重复进入审委会讨论。

责任编辑:宜兴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