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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法院“四个强化”贯彻最高院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5-11-03 15:25:35 打印 字号: | |

 

112,最高院召开“全国法院推进执法办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宜兴法院全体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后立即召开院务会,院长刘勇提出“四个强化”快速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一是要强化审执工作,保证审判力量。院领导率先办案、办好难案,进一步加大院庭长办案力度。激发干警办案积极性,强抓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周六自觉加班,做好重点、难点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审判任务。

二是强化服务保障,统筹审判资源。人、财、物向一线倾斜,配齐配强审判辅助人员。集约化办理送达、保全工作,出差施行登记预告制度,统一安排,缩短周期。综合部门围绕审判工作做好后勤、宣传、考核奖励工作。

三是强化案件管理,提高审判质量。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审判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切实减少案件审批环节。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积极适用小额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督促程序,实现“难案精审,简案快审”。

四是强化司法改革,破解审判难题。积极探索建立审判权运行机制,及时调整人员配比,抓好立案管理,防止年底不立案。深化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确保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每个节点都实现信息化覆盖。最大限度减轻一线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在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方面提供高效技术支持。

责任编辑:宜兴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