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走出学校的象牙塔,进入法院工作。第一次望着法院的大楼,我的心中充满了激情与憧憬。那时候,法官这个职业在我心中代表着神圣的天平,代表着权力的宝剑,我想着我的青春岁月就会贡献在这片土地上。
随着在法庭的工作,随着跟随各位前辈法官办理各种案件,我奔波于全国各地执行,游走于田间乡头调解,吃过苦,尝过泪,受过委屈,也感受过当事人的一句真诚的“谢谢”此时,我对法官这个职业又有了新的体悟。
法官,这个职业并不是高高凌驾于人民之上的职业,它的神圣与崇高正是因为它根植于人们心中的公平与正义,它的地位来源于人民心中对法律的信仰。要做好一名优秀的法官,靠的不是一时的青春激情,不是一时的道德冲动,而是一辈子的坚持,一辈子的信仰,一辈子的热爱。
我记得我的师傅曾对我感叹,说每天回到家对着家人是连句话都不想说。我问为什么?师傅说,因为每天他都听当事人在耳边吐苦水,发牢骚,回到家如果一说话,可能就会把上班接受到的负面情绪带回家,就会忍不住发脾气。那时候我脑海里浮现的就是师傅每天对着当事人笑呵呵,递怀茶水,像老朋友一样与当事人说话的样子。师傅的这个形象突然让我觉得,原来这样的法官比我在港台剧里看到的威严的法官更让我尊敬与喜爱。我对自己说,我也想成为一名这样的法官,对工作充满热情,对法律坚持信仰,对挑战绝不退缩,对自我绝不放松,面对冲突与攻击保持宽容,面对掌声与荣誉保持淡泊,面对诱惑与不正之风绝不妥协。
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后,我越来越体会到这样一句话——“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每次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我的心情便会十分沉重。一张张青春的面孔或者是由于家庭、学校的教育不力,或者是由于交友不慎,或者是由于自身的好逸恶劳等缺点而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甚至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导致无法挽回。我就会思考,我工作的意义是什么?仅仅是坐在办公室,翻翻卷宗,学学法律,把案件审理结束就可以了吗?我想,我能做的还有很多。“当事人的事没有小事”。办好一件案件容易,但办好每一件案件,让每一起纠纷得到更好的解决,让每一位未成年罪犯都能自思己过,改过自新,却太难太难。常说大丈夫行事不畏艰难,我不是大丈夫,只是一位小女子,却也想凭本心与对职业的热爱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的每一件事,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帮助每一位未成年罪犯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