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宜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冲刺年。在服务和保障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中,为充分发挥法院领导班子的示范带头作用,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委的部署及上级法院的要求,制定2013年度院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全院各党支部的理论学习原则上参照本计划执行。
一、明确指导思想
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以及省、市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主要内容,着力做到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在真学、真思、真用上下功夫,不断提高院庭两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科学决策能力,全面推动宜兴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为宜兴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示范城市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科学设置专题
全年设置十个专题,具体内容如下:
1、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办案件、干工作,积极探索和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宜兴法院实践新境界。
2、对照市委第十二届三次全会提出的主要任务,进一步丰富完善宜兴法院各项工作特色发展、科学发展的目标举措。
3、立足又好又快推进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示范城市和勇当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化先行军的实际,控索实践服务保障经济转型发展的工作举措。
4、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大力践行能动司法,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5、以“法官清正、法院清廉、法治清明”为目标,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6、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7、大力培育和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全面提高法院干警的道德素质。
8、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全面提高法院工作科学化水平。
9、深入实施生态司法工程,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扩大宜兴可持续发展竞争优势。
10、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党建工作创新工程。
三、紧扣重点篇目
1、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胡锦涛,2012年11月8日)
2、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年11月14日通过)
3、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2012年11月17日)
4、习近平同志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的讲话(2013年1月5日,见相关文件或通报)
5、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见相关文件或通报)
6、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孟建柱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7日)
7、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奋力开创江苏科学发展新局面——罗志军同志在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2012年11月23日)
8、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见相关文件或通报)
9、全国和省、市“两会”精神(见相关政府工作报告和领导同志讲话)
10、最高人民法院和全省法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1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读本》(中宣部编,待印发)
12、《科学发展观学习纲要》(中宣部编,待印发)
1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待印发)
14、《理论热点面对面(2013)》(中宣部理论局组织编写,待出版)
四、严格学习要求
1、提高认识,端正学风。院党委中心组成员要高度重视理论学习,紧紧围绕年度学习专题的设置,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充实学习内容,进一步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学性,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自觉做到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改进方法,丰富内涵。要坚持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原原本本阅读和组织专题研讨相结合、召开座谈会与参观学习相结全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党委中心组成员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40学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研讨交流活动。每年至少撰写1篇以上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专题论文或体会文章。
3、完善制度,造浓氛围。要按照专题学习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成员学习考勤、集体研讨、学习档案、专题调研、学习通报和学习考核等制度,真正实现学习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的“四落实”。
宜兴市人民法院党委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