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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处
作者:宜兴法院  发布时间:2012-12-06 10:35:24 打印 字号: | |

    协助市机关党工委负责全院党的建设,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及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本院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考录、调配、考核、任免、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司法警察警衔以及法官等级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信息、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本院评先选优、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本院干警的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工会、老干部工作,指导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来源:宜兴法院
责任编辑:宜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