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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庭
作者:宜兴法院  发布时间:2012-12-06 10:31:18 打印 字号: | |

    对本法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查、登记、立案;审查申诉、申请再审并决定是否再审立案;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进行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负责诉前调解案件管理及跟踪督查工作;负责诉讼费的计算、收取工作;负责信访接待、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负责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服务运行和管理工作;承办上级法院、本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宜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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