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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副科级建制,内设综合科、执行裁决科、执行实施科)
作者:宜兴法院  发布时间:2012-12-06 10:24:06 打印 字号: | |

    综合科:负责执行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负责执行工作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业务调研;负责各种会议材料、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本局执行案件质量检查、卷宗归档;负责接待和办理来信来访;负责本局对外接待联系、内勤事务、执行装备的管理;负责办理法院委托执行案件手续;负责对书记员工作的管理;组织开展各项集中执行交叉执行和专项执行活动;负责执行局其他综合事务。

    执行裁决科:裁决本局执行案件中的事项;审查有异议的执行案件;负责执行案件异议听证工作;负责办理指定执行案件和请示上级法院的案件;

    执行实施科:执行本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负责受托案件的执行;处置执行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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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宜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