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协调法院政务管理工作;负责法院行政管理工作及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负责财务管理及诉讼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审判大楼、法庭日常维护管理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审判法庭建设、基本建设、固定资产和物质装备管理工作以及枪支弹药管理、服装管理、图书室管理、共用物资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办案保障、物资采购和干警食堂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其他应当由行政装备科承担的职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