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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舍人民法庭(副科级建制,派出机构)
作者:宜兴法院  发布时间:2012-12-05 12:53:17 打印 字号: | |

    依法受理徐舍、鲸塘、芳庄、宜丰、潘家坝、堰头辖区内的民商事案件的审理、登记、立案;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进行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诉前调解及信访接待工作;指导辖区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依法审理本庭管辖区域内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承办本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来源:宜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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