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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路上三个“多”
作者:储卫文  发布时间:2012-12-04 16:54:33 打印 字号: | |

        记得三年前,院党委把我调到执行局工作时,我满脑子一片空白。因为我深知,执行工作是体现法律权威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我这样一个既未系统学过法,也从未办过案件的人来说,这份责任太过重大。领导说:“不用怕,执行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责任心,多做,多说,多想,自然就能摸索出其中的门道。”回顾自己这三年来的执行的400多个案件,我深深感到,这三个“多”字让我获益匪浅。

    多想。针对不同的案件,思考和制定不同的执行切入点。每个分到手的案件,我都认真查阅卷宗,分析案件的审判过程,帮助自己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心态,做到心中有数。对一些案情复杂的案件,为了避免在释明时被当事人抓到“小辫子”,我还经常向同事们请教法律关系,同时在执行过程中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说,缓冲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对一些矛盾较大的案件,通知申请人全程陪同执行,降低其希望值和信访可能,并让其知道执行真难。对执行中的调解,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采取先分后合的调解机制,请一些双方都信任的具有较高威信的人或组织参与调解工作,帮助案件尽快解决。

    多说。案件的执行有时不光要靠法官用嘴说,还有借助其他途径“说”。每个案件办理时,我都会通过三个短信来“说”。一是案件到手后多方调查被执行人的电话信息及下落情况。根据调查的情况,先友情提醒,尤其是在审理中缺席判决的人,向其说明案情,表明自己的身份及执行规定;二是发信说理,不定时地打电话,发短信,使其不知什么时候电话铃声响起,让其精神处于一定的压力之下;三是强制说法,明确告知其后果和法院下一步将要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节约大量时间去研究解决疑难案件。

    多做。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公平公正是首先必须做到的,如果碰到一些“老油条”,有时候还要勇于顶住压力来做,敢于正直地行使法官的职权。记得有位被执行人曾经当过领导,面对法官态度也很强硬,直言其职位很高,法官不能拘留他,甚至威胁法官要向上级反映情况。我说,你说到任何地方去反映都可以,只是先要把应偿还的债务解决掉。如果你拒不执行,依照法律我们就可以拘留你。最终,被执行人在被依法拘留三天之后,主动向法院交付了执行款20万元。
    “多想、多说、多做”,三个词说来简单做起来却并非易事。但只要心中装有人民,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作为人民法官的责任与使命,再多风雨我都将微笑面对。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宜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