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人民教师,退休后,我有幸成为宜兴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人民陪审员,继续从事着“人民”的事业。从亲历的600多次庭审中,在一个个鲜活案例面前,我看到的不仅是法律的神圣,更深深感到陪审工作的任重而道远。
回顾四年来的陪审经历,接触过盗窃、诈骗、贪污、抢劫等等案件,看到过各式各样的被告,或可恨、或可悲、或可怜、或可叹。他们中许多人,有的是不懂法律的威严,轻视自己的犯罪后果;有的是知法犯法,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的是一时失足,一念之差走入歧途。
近日,在庭审中,就有一被告人周某,今年才21岁,支身来宜兴打工,薪水微薄。今年四月,他回老家时得知母亲生病无钱医治。为了给母亲看病,心急如焚的周某没有请求老板预发工资,也没有想亲戚朋友开口借钱,更没有向当地政府村委求援,而是铤而走险,在光天化日之下翻窗入室盗窃,窃得金首饰和人民币若干。刚到小区门口就被当地居民和保安逮个正着扭送派出所,结果被判刑六年。庭审中,他耷拉着脑袋,稚嫩的脸庞上充满着泪水,让陪审席上的我为之难过不已。百善孝为先,尽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尽孝道不能以犯罪为手段啊!正是由于无知,他才走上了这条歧路。
上个月,又有一位悔恨交加母亲走到被告席上。48岁的她原是一名公司的主办会计,丈夫打工在外,膝下只有一个游手好闲、喜欢赌博的儿子。溺爱孩子的她为了满足儿子用钱的要求,竟然利用自己担任主办会计的职务之便,采用修改单位报表中的银行存款余额、开出现金支票或电汇等手段先后31次将单位银行账户内的人民币300余万元挪用归其儿子使用,最终把自己推向了犯罪的深渊,领刑六年。古人说得好:棒头上出孝子,筷头上出逆子。现代版的说法是:严是爱,宽是害,不管不教会变坏。试想被告如果能对儿子严加管教,就绝不会捅出这么大的窟窿,让她去填补。她如果有一点法律意识,也不至于越过底线走上犯罪道路,从此去过铁窗的日子。
凡此种种,不胜枚举,一个人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必然导致私欲膨胀,贪得无厌,不择手段,不计后果,往往是以损人的目的开始,害己的结果而告终。只有学法、知法、守法者,才能有高尚的情操,宽大的胸怀,远大的志向,才能在人生路上描绘出精彩篇章。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理应是社会正义的守望者和弘扬者。展望今后的陪审之路,任重而道远,然而“我陪审、我奉献、我为社会作贡献”,愿以此与广大同行共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