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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执行法官钱文卿
  发布时间:2016-09-30 10:52:57 打印 字号: | |

法官,在80后钱文卿的心目中曾经就像港剧中演的那样,头戴假发,身披法袍,手持法槌,不怒自威。毕业后,他正式进入宜兴法院工作,成为一名助理审判员,才真切地感受到,法官的工作绝不是手起槌落间决定双方胜负这么简单。2012年,他从法庭调入执行局开始了执行工作,更懂得了执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一个握在自己手上存在他人心头的期盼。

到执行局报到的第一天,钱文卿就遇到了一起执行案件,让他至今难忘。一名躲债在外的老赖被发现回到家中,执行局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往,因为人手不够,钱文卿这个初出茅庐的执行员也被拉上了车。还没有弄清楚自己该干什么,就已经坐在了警灯闪烁的车里奔赴被执行人所在地。紧急、迅速。20分钟后,他们赶到了18公里外的西渚镇,久未露面的老赖终于被逮个正着。带回法院的路上,老赖说出了心里话:“我是想着能拖一天是一天,没想刚一回来就被你们抓住了。”最终,这名老赖交了执行款并作了具结悔过。“雷厉风行”,这是钱文卿在执行局上的“第一课”。

时光飞逝,到执行局已经4年。4年光阴让钱文卿感悟良多。“执行法官需要智慧与果敢,但更多的是责任。”每当一桩桩案件在他手中得到圆满解决,他都感觉特别的开心。

1997年初,老杜的邻居老洪为了办厂向手头宽裕的老杜借款43900元,月息2分。然而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老洪却未归还。老杜于1998年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老洪需偿还老杜43900元借款,并承担该款自1997年至偿还之日止按月息2%计算的利息。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老洪人却找不到了。原来,老洪办厂失败欠了一堆外债,老洪家除了两间矮小的祖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13年,在外打工的老洪终于回家了,而此时那43900元执行款因多年利息已上升至22万元。

约好了双方调解,钱文卿赶到老洪家,见面就打起了“感情牌”,“这个案件是已经退休的一位老法官移交给我的,他退休也没有忘记你们的事,特意向我交代这个事情。你们两家人都不错,大家都是乡里乡亲,希望你们双方再好好商量下,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和解方案。”听了法官的话,老洪年迈的母亲开口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愿意拿出自己养老的钱帮我儿子还债。别再让法官忙来忙去的了。”见到这个场景,老杜颇为感动,考虑到老洪家里的实际情况,老杜主动让步,放弃利息,最后还款金额以4.5万元双方达成调解。至此,一件长达14载的执行案件终于落定。钱文卿也完成了老法官交给他的任务,如释重负。而更多的收获是,他懂得了一个执行法官身上责任的意义。

29岁的钱文卿给人的印象是个阳光大男孩,乐观开朗,脸上永远挂着灿烂的笑容。他坦言,自己在工作中也有过想打退堂鼓的时候。“最大的苦恼就是不被人理解,我们已经尽了全力,但很多案件现在不是说我们尽了全力就可以解决的,当事人却不理解,总是简单的认为执行不到就是法院的事情,其实不是这样的。”这位年轻的80后执行法官已经开始思考“执行难”这个沉重的话题了。

“其实大家对执行难一直有误区,认为执行不到位就是法院没有尽力。事实上,很多时候,执行难与执行不能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和结果。”在工作中,钱文卿不止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申请人拿着法院的判决要求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却是家徒四壁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能暂时中止执行。“执行难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得到及时全部执行的情况。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未能最终实现,但其本质上属于当事人面临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或法律风险,这部分案件不管采取何种执行手段都是不可能执行到位的,这属于执行不能,而不是执行难。”钱文卿希望更多的人能了解执行难,理解执行法官,更期望人人都讲诚信。“等到那时候,法院的生效裁判都能够不折不扣的实现,执行法官也能从如山的案卷里解脱出来了。”钱文卿笑着说。

责任编辑:宜兴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