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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党员法官的法庭情怀
――记宜兴市人民法院官林法庭副庭长鲁军
作者:宜兴法院  发布时间:2014-07-02 10:33:27 打印 字号: | |

    628,在宜兴市委举行的纪念中国共产党93周年大会上,宜兴法院官林法庭副庭长鲁军被表彰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十多年来扎根基层法庭的鲁军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诠释了一个党员对审判事业的热爱,诠释了一个法官司法为民的情怀。 

    1992年毕业于东南大学的鲁军1994年考入宜兴法院,先后在民二庭、丁蜀法庭、徐舍法庭工作。20111月,鲁军因工作需要调至官林法庭,官林镇电缆企业众多,商事类案件特别多,经常需要出差,一年要外出办案100多天。为提高办案效率,鲁军将案件分类,对地区相近的进行打包办理。20124月,鲁军带着4个案件去湖北、重庆两地办案,当时前往宜都、宜昌、万州山区等地并没有公交工具可直达,为抢时间,鲁军选择了开车前往。每到达一目的地,鲁军就让司机抓紧时间休息,自己和书记员则坐出租车前往银行等进行诉讼保全。晚上则连夜赶路,4天时间里,驱车4000多公里,一路奔波,辛苦可想而知。由于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及时到位,4个商事案件得以全部调解成功,为企业追回货款200多万元。

    “法庭有这样认真负责的法官,是我们辖区企业的福气啊。”宜兴某电缆企业的一位老总如此评价鲁军,在他的印象中,“化腐朽为神奇”的鲁法官着实令他惊叹不已,心生佩服。去年,安徽某电力安装公司欠他们企业货款590万元,因为对方企业可能涉嫌合同诈骗,且实际偿付能力差,所以他们自己都认为这笔债权收回的希望十分渺茫,到法庭起诉也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没想到鲁军接手案件后,通过进一步调查,果断查封了被告企业的一笔到期债权,后经与被告企业多次沟通,最后,案件得以调解,590万元货款悉数收回。在官林法庭工作的三年间,鲁军已为辖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

    案件不在于大小,对于当事人来说,每一个案件的判决结果都将对他们产生巨大影响。鲁军说。今年5月,鲁军接手一起离婚案件,一对50多岁的夫妻男方强烈要求离婚,女方则称若法庭判离婚就去自杀。经过一系列庭外调查,鲁军了解到这对夫妻感情已经不和,处于长时间分居状态,已符合离婚条件,但是如果直接判决离婚很可能会造成社会性事件。于是,鲁军前后不下10次单独找到男女双方和他们面谈,终于使双方的情绪缓和,女方表示愿意平和解决。但对于房子的分配上,两人又产生了分歧。为此,鲁军几番辗转找到当事人已出嫁的女儿,由她出面做父亲工作,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双方心平气和的达成了一致意见。一个离婚案件,案情虽简单,花的功夫却远超几个商事纠纷,但鲁军觉得值当,因为如何让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是他孜孜追求的目标。

    长期扎根于基层的鲁军有着领导和同事公认的认真和负责。今年年初,鲁军60多岁的老父亲突然病倒,病情较为严重。作为儿子的鲁军责无旁贷,带着父亲几度到北京就医,手术事宜安顿好后就立马回到工作岗位。期间,鲁军有个案件要开庭,当时他父亲正处于手术的关键时期,官林法庭庭长季仲让鲁军放宽心,开庭的事他会安排好。但考虑到这个案件已是第二次开庭,自己对于该案件的情况最为了解,当晚鲁军就买了高铁票赶回宜兴,第二天准时坐在了审判席上。鲁军说,作为儿子我照顾父亲理所应当,但作为法官我同样要对当事人负责。今年以来,鲁军已审结各类案件120多件。但他却说,由于个人原因,今年的办案数和往年同期相比少了30件,下半年还要加班加点尽快处理手上的案件。

    “百姓在你心中有多重,你在百姓心中就有多重。只要多释法说理,多人文关怀,矛盾就可以化解。只要你秉承一颗公正之心、悲悯之心,就能走进当事人的心里。”没有豪言壮语,有的是踏实、认真、尽职的作风;没有惊天动地的追求,有的是对于每一个案件负责到底的执着。鲁军坚信:把经手的每一个案件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是一个基层法官的追求所在。

责任编辑:宜兴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