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负责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党风廉政教育;受理法官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本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负责本院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统计工作;受理本院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等工作。